诺贝尔和平奖从红十字创始人到核威慑,百年间如何定义和平路径?
诺奖风波与核威慑:和平奖标准的百年摇摆与现实
1895年,阿尔弗雷德·诺贝尔在遗嘱中写明,和平奖应授“为民族间友好、常备军之废减及和平会议之举办作出最大或最佳工作者”。这条款像尺子,一直量着后世的取舍。
1901年,亨利·杜南因红十字与日内瓦公约获首届和平奖,典型的“减兵与护伤”。到1935年,奥西茨基因揭露德秘密空军获奖,已触及“反军国主义”的政治边界。
1973年争议更甚:基辛格与黎德寿同获,黎致函称“越南尚未实现真正和平”,拒绝受奖。评奖从止血斡旋,走向对战争责任与秩序的判断。
进入新世纪,奖项内涵扩展至人权与民主倡议。今年委内瑞拉反对派领袖获奖,体现这一取向。有人问:不以停火为准绳,算不算偏离遗嘱?尺子本身在移动。
另一端的论证来自核威慑。1945年后,大国未再全面交战,奥本海默的名字被抬上“最高和平贡献”的辩台。他曾引《薄伽梵歌》言:“我如今成了死亡,世界的毁灭者。”试验场的黑光,照见的是克制的政治。
战略学者托马斯·谢林有句冷语:“伤害之力即谈判之力。”核武把大国战争的代价拉到不可承受,1958—1989年,美苏未正面开战;1999年印巴卡吉尔冲突被迅速压缩;1969年中苏珍宝岛对峙止于边线。威慑起效,但并非平安符。
古巴导弹危机、1983年彼得罗夫误报核警、1995年“挪威火箭”误判,几次险过。和平更多仰赖机制与人的冷静,而不仅是弹头的恐惧。
回到评奖:是更重“临战止血”,还是嘉许“长期减害”的制度与技术?当尺子在两端摆动,争议便成为常态,也提醒我们:和平不仅是结果,还是路径。
史家常说,历史不授奖,只记录后果。欢迎你分享家乡档案里的防空洞旧图、长辈口述的冷战演练与停火谈判的民间记忆,也许正是这些细节,补全“和平”的另一面。
